anquanren 发表于 2021-8-17 14:05

依据规定正确辨识企业的有限空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依然多发。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有限空间的辨识存在误区。二是涉及硫化氢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三是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不重视。四是作业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五是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问题突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有关事项作出通知:一、监督企业摸清底数。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三、监督企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四、监督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五、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六、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通知》是国家安监总局对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作为水泥企业则应要自觉认真执行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不应被动等安全监管部门上门监督,甚至下达整改令后才有所行动。此次《通知》一大亮点是列明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对企业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框定了作业点的基本范围。列入有限空间作业点的范围较为全面,并不仅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储库、储罐之类。《参考目录》列明的有关水泥行业涉及的有限空间内容转摘如下(序号按原文):1.工艺设备:预热器、分解炉、篦式冷却机、回转窑、增湿塔、冷却机、烘干机、热风炉、立式磨、球磨机、选粉机。3.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地坑、仓)、筒形储存库等。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管道、收粉器;除尘器、烟道等;电缆沟、电梯井道等;地坑、水塔(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处理池(井)。通用部分:各类井(电缆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等)、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参考目录》还附注:本参考目录未能涵盖的,但经企业辨识、认定为有限空间的,可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企业应该根据《参考目录》,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认真全面辨识,掌握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要求报送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禁不审批开展作业。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开展安全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以上工作要落实到列入属有限空间的每台工艺设备及各类公辅设备设施的每个作业点,其工作要做到一个作业点不漏,确实需要企业扎扎实实下足工夫才行。

safety 发表于 2021-8-19 07:59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safety2 发表于 2021-8-19 08:07

秀起来~

anquan2 发表于 2021-8-19 08:15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safety3 发表于 2021-8-19 08:31

是爷们的同行们的都帮顶!大力支持

jincheng 发表于 2021-8-19 10:45

不错 支持一个了

anquan1 发表于 2021-8-19 13:20

长时间没来看了 ~~

safety8 发表于 2021-8-19 14:39

楼下的接上

anquan3 发表于 2021-8-19 16:20

为了三千积分!

jinjin 发表于 2021-8-19 18:41

very good

jinbao 发表于 2021-8-19 19:29

好贴坏贴,一眼就看出去

shigong 发表于 2021-8-19 20:57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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